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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省政府
发布时间: 2009-04-08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卫生强县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08〕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试行)》、《浙江省卫生强县考核细则(试行)》和《〈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细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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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2:浙江省卫生强县考核细则(试行稿).doc
附件3: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细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稿).doc
附件1: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试行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