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关于卫生强市卫生强县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09〕72号),为做好我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申报、考核工作,确保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工作质量,省卫生强市强县考核管理办公室决定组建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专家库,请各市、各单位做好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相关专业政策、法规,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工作技能,在市级及以上部门、单位工作。其中在省、市级机关工作的要求担任副处以上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在省、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求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方式
请各市公卫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做好本市专家的推荐工作。请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本部门、单位专家的推荐工作。
三、审核与入选
省卫生强市强县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的专家进行统一审核后入选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专家库,并公布名单。
根据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卫生强市强县考核管理办公室将适时对专家库成员进行调整,确保专家库发挥好作用。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市级推荐人数见附件1,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推荐人数见附件2),于2009年5月22日前,将卫生强市卫生强县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见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省卫生强市强县考核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许锋华,电话:0571-87838353,传真:87838359,Email:gwb@zjwst.gov.cn)
附件: 1.各市推荐人数分配表(略)
2.省级部门、单位推荐人数分配表(略)
3.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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