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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爱卫办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省爱卫办   发布时间: 2017-03-20

 

各市、县(市、区)爱卫办:

    现将《2017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爱卫办

                               2017年3月14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爱国卫生工作“十三五”规划》和《健康浙江2030行动纲要》要求,着力推进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爱国卫生新发展推进“健康浙江”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加强爱国卫生综合协调管理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纪念活动。今年是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根据全国爱卫办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召开全省爱国卫生工作会议,联合省级主要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收集爱国卫生65周年史册资料,编印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画册,制作65周年成果展板,启用爱国卫生标识,播放爱国卫生公益广告,开展第29个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爱国卫生运动论坛暨学术交流会等。

(二)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建设。根据省政府安排,筹备召开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成员部门联络员会议等,部署全年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省爱国卫生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开展一期省级爱国卫生专家库成员培训。

(三)推进爱国卫生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健康浙江”微信公众号、省爱国卫生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爱国卫生工作动态。完善信息报送和联络员制度。

二、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创建

(一)继续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巩固工作。余姚市等10新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进一步对照标准补齐短板,迎接全国爱卫办技术评估,永嘉县等20个县城要继续做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迎接暗访工作。完成7个国家卫生城市的省级复查和上报工作,并指导做好迎检工作。做好省卫生区、卫生街道、卫生先进单位的复查确认和新创工作。

(二)做好卫生乡镇创建巩固工作。按照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卫生乡镇创建专项行动要求,加强对新创卫生乡镇、村的指导和管理,严把质量关,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卫生乡镇、卫生村巩固和复审确认工作。

(三)加强卫生创建长效管理。通过信息公开、通报、群众满意率排名、警告等手段,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退出机制。继续开展各市国家卫生城市综合评估。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监督云平台运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卫生乡镇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卫生乡镇创建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健康城镇建设。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研究制订我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我省健康城镇指标体系。指导杭州市、宁波市、桐乡市做好全国健康城市新试点工作。做好省级健康城市(县城)、健康村镇试点建设工作。

三、规范病媒生物防制管理

(一)按照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评估认可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控制水平评估认可管理的培训、技术指导、资料审核、现场审核认可等工作。

(二)部署开展春秋季灭鼠等除四害活动,适时组织对重点地区工作督查,有效降低全省各地公共环境以及重点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密度。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提高监测质量。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

(三)加强评估认可专家队伍建设。继续探索病媒生物防制从业人员培训新机制,加大对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的规范管理。举办一期专业人员病媒生物防制技术培训班

四、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以城乡环境卫生薄弱地段为重点,结合卫生创建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2015-2020年)》要求,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与中期评估相关工作。做好组织协调、信息通报和迎接全国督查等工作。

五、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改厕

(一)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实现部门监测数据互通共享。按照《浙江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继续做好2017年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

(二)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做好农村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做好淳安县等26个县农村改厕指导和考核工作。按照《浙江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

六、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

(一)加强健康知识宣传。继续做好健康中国行——浙江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健康中国行浙江站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万场健康讲座进基层活动”。组织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二)做好国家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等健康阵地建设,做好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的考核与复审工作。做好杭州市余杭区和玉环县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试点评估总结,开展杭州市下城区、温州市龙湾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试点工作。

(三)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控烟暗访,通报暗访结果。开展省无烟单位与控烟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做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配合做好浙江省控烟立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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