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发 [2017] 5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健康浙江”战略,全面建成卫生强省,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推进我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分析
“十二五”时期,全省基层卫生工作者紧紧围绕卫生强省、全民健康的总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基层卫生事业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人数3200多万,总参保率95%以上,平均筹资水平达到7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体参保城乡居民,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建制乡镇(街道)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机构比例达到80%以上,780家乡镇卫生院被评为等级卫生院,16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为国家或省级示范单位。城乡居民就医可及性进一步提高,“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比例达到93%。
——基层卫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顺利完成招聘万名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定向培养学员6800多名。“十二五”期间基层卫生队伍总数增加5%,在岗在编比例接近80%,本科和专科学历的占比增加13.3个百分点,在职职工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28%。
——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创建、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和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十二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长27%,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增加36.1%,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高血压患者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55%,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下降26.2%。
——基层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的37%,医疗保险付费占医疗收入的55%,补偿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编、纳编等人事编制改革,84%的县(市、区)出台落实绩效工资改革政策,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18%,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经验得到推广。
专栏1 “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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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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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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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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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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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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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参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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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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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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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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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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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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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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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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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力争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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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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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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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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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建制乡镇(街道)都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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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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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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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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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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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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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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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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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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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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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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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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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服务圈”覆盖所有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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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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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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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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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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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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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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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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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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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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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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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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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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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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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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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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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规范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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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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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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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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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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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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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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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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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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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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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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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趋势和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卫生强省,全力打造健康浙江的关键时期。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十三五”基层卫生工作十分重要。
“十三五”时期,需要更加强化基层卫生的基础性地位。卫生事业面临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恶化、流动人口急剧增加、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和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等挑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保障程度、服务水平和质量等提出更高的需求,以疾病为中心、以治疗为根本的被动干预模式将难以为继。
“十三五”时期,需要更加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事多人少、供需矛盾和基层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愈加突出,城乡居民社区门诊就诊比例离分级诊疗目标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服务体系碎片化等问题亟待破解。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基层卫生发展水平不平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有待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离基层首诊、分级诊疗还有较大差距。
“十三五”期间,需要更加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日常运行等保障,医务人员收入待遇明显提高,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人事编制、岗位管理、补偿渠道和内部分配等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八八战略”、“两富”“两美”浙江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关于补短板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卫生强省、全力打造健康浙江的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型”为主线,深化“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加提高,保障政策更加到位,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和不断满足健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薄弱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强化落实政府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注重整体设计,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基层卫生发展规划与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强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协调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以常见病、多发病为干预重点,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地位,促进预防、干预、治疗的有机结合。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得到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提升,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以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为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用人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多渠道补偿机制、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机制等保障政策更加到位、运行更加完善。以更好提升城乡居民感受度为目标,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形成,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2.主要指标
——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建制乡镇(街道或每3-10万服务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建设,保障“20分钟医疗服务圈”可及性。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配设备配置到位率达到85%,中心乡镇卫生院住院服务功能全面开展。基层卫生人员队伍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合理引导一般诊疗服务下沉到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的比率达到75%以上。
——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全面出台和落实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资源统筹配置等综合改革政策,基本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
——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规范签约服务覆盖一半人口,有序就医秩序进一步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社区管理更趋规范,服务效果更加明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管理、抗生素使用、医院感染、诊疗护理操作、医疗安全等质量控制体系更加健全。
专栏2 “十三五”时期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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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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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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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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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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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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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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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建制乡镇(街道或每3-10万服务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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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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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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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20分钟可达医疗卫生机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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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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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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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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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千人床位数(包括非县城所在地的县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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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床/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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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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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二级以下手术的中心镇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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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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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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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建设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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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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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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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万人全科医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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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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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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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县域内总诊疗量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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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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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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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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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市、区)为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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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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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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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补偿机制改革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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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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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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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医学共享中心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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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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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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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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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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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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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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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医生规范签约服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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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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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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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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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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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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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患者血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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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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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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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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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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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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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县域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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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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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实施新一轮公开招聘万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计划。全面开展“5+3”和“3+2”模式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全科骨干师资培训,实现每万人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实施基本卫生人才“百千万”工程,多渠道、多途径加强医护人员、医技岗位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通过对口支援、上挂下派、进修学习、离退休返聘、医师多点执业、城市医生到基层服务等措施加强县乡人才统筹使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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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基层卫生人才“百千万”工程
完成新一轮公开招聘万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计划。实施千名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适当扩大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规模,每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1000人以上。开展百名基层医坛骨干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500名基层业务骨干和500名基层管理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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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研究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规划。优化资源布局,确保每个建制乡镇都有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每3-10万服务人口有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善乡镇卫生院值班用房,支持偏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建设。适度集聚中心镇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培育形成200个左右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服务能力的中心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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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以中心镇为重点,通过基础设施、基层特色科室(专病)、骨干医务人员培养等,培育形成200个左右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服务能力的中心镇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强化住院和急救、产科、儿科、常规二类及以下手术、康复等技术服务,建成县域内地段医疗技术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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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和“20分钟医疗服务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可以通过驻村医生、巡回医疗、流动医疗车等形式实现服务全覆盖。结合中心村布局规划和农村人口集聚需要,重点支持中心村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个体诊所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探索医疗机构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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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偏远地区“服务全覆盖”精准对接计划
以县为单位制定偏远地区(山区、海岛等)服务全覆盖精准对接方案,制定相应标准,定期公布和调整机构名单,通过驻村医生、巡回医疗、流动医疗车等形式,到2020年基本实现偏远地区(山区、海岛等)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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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提供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双向转诊等服务。增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发挥卫生计生融合优势,提高服务效能。适应群众就近就医需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鼓励乡镇卫生院“一院一品”。鼓励与县级及以上医院建立联合病房、联合门诊,开展县级以上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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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分类加强基层医疗设备配置项目
根据《浙江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试行)》,结合A类、B类、C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配设备标准,到2020年三种类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配设备配置率要求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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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项目
引导和鼓励发展基层急诊、内科、中医科、骨伤科、社区康复、慢病、老年病等特色服务项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覆盖面达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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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广运用适宜技术和中医药特色服务。加强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普及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妇幼保健、意外伤害、行为生活方式等方面的适宜技术,积极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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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基层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示范基地100个,形成推广体系,建立社区实践基地300家, 推广基层卫生适宜技术120项。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达到60%以上,中医药服务量达到总服务量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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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深化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实现县(市)级医疗资源规范化下沉乡镇全覆盖。通过托管、支援、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县乡纵向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片规划建立多种形式的区域医疗联合体,联合体内人力资源柔性流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后勤服务、医疗质量控制等集约化管理,逐步建成具有可持续性的紧密型医疗技术协作体。推广建立县域临床检验、影像会诊、消毒供应、心电图诊断、慢病诊治等共享中心,提高优质医疗资源集约化利用,强化服务同质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进县域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招村用”的柔性用人机制。加强对口支援和协助,提升薄弱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能力水平。加快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全面实现行政、业务、财务、药械、绩效考核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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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县域共享中心建设项目
推进县域内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以县(市)为单位共享中心覆盖率达到80%左右,其他地区通过向有资质的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市级专业共享中心覆盖、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标准化配置等形式实现医疗资源集约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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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基层卫生体制机制
1.完善多渠道的基层运行补偿机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项目,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购买服务,探索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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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基层运行补偿机制改革项目
通过海盐县、嵊州市、江山市和义乌市等试点,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的“明确范围、核定收支、差额补助、总量控制”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到2020年推广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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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全面落实以县(市、区)为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达到80%以上。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强化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3.强化激励性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落实绩效工资有关政策,普遍实行增加绩效工资总量、收支结余分配、提高奖励性绩效比例等规定。坚持分类指导,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办法,突出效率、兼顾公平,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对到山区、海岛等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4.优化稳定的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社会资助等方式,改善村卫生室服务条件。加快建立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多渠道长效补偿机制,按规定落实并动态调整各级财政的专项定额补助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新增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按规定执行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报销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切实保障乡村医生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障待遇。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三)提升城乡居民服务体验感受
1.完善服务内容。顺应人口老龄化、慢性病快速增长、流动人口不断变化和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等挑战,拓展服务范围、强化服务针对性,更好地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护理等服务。实施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支持居家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完善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健康评估指导等服务规范、标准。根据国家要求,结合群众需求、干预措施效果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按照规定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适时调整服务项目,增加和完善服务内容,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服务,着力增加供给、优化服务、扩大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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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遴选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完善服务项目,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00%;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75%,血压和血糖控制率分别达到65%和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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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基层医养结合服务项目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通过开展医疗养老联合体、签订机构间协议合作机制或老年居民签约服务关系等多种形式,到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都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增加老年医疗和护理服务床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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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变服务模式。全面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完善服务规范、收费价格、财政补助、医保报销、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优化签约服务内涵,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到2020年,全省规范签约服务覆盖一半人口。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与医保门诊按人头付费相结合改革,建立医保对签约责任医生的奖惩激励机制,让责任医生成为群众健康守门人和医保基金守门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责任医生团队建设,发挥专业公共卫生责任指导团队作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计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间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机制。
3.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健全和完善用药管理制度,加强抗生素应用管理,规范基层医生的用药习惯,加强处方、病历等医疗文书质量。加强医院感染制度建设和管理。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加大医疗质量督查力度。依托县级医疗质控组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控制员队伍,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培训,“三基”培训覆盖全体基层卫技人员。狠抓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薄弱环节,强化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规范管理、效果管理。
4.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结合优质资源下沉、分级诊疗和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等机制,重点针对基层群众对慢性病、儿科、妇科等用药的需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外、基本医保目录以内的药品,强化基层用药与医院用药的匹配度,促进群众有序看病、合理就诊、方便配药。对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慢性病签约患者,鼓励延长单次配药量。
5.推进“智慧医疗”服务。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和构建协同型医疗卫生服务为导向,加快改造传统就医流程,加强区域平台和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库等顶层设计,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预约诊疗、智能支付、智能查询、检查结果推送、药物配送、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综合管理等应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转变。支持医药电商有序发展,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促进群众方便购药、合理用药。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将基层卫生工作列入卫生计生事业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县(市、区)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完善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员和村(社区)联络员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细化规划实施的各项措施,强化目标引导,多角度、全方位地推进全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
(二)政策保障
要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的政策保障和推进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服务、行业监管等职能,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增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投入的占比,确保实现发展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所必需的财力资源需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创造条件,突出需求导向,培养适宜的基层卫生人才。人力社保部门要研究制定合理的人事政策,吸引医学人才扎根基层,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引导作用,从提标扩面转变到提质增效上,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物价部门要制订符合基层实际、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含量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三)评估监督
充分发挥基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严格卫生建设发展项目评估审查制度,规范项目准入和实施,逐步建立“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规划的约束力。建立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对规划执行进度实行定期督查,对规划实施情况实行定期评估,完善规划反馈与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各规划实施中的日常性督导,以及中期和后期的评估验收,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
(四)宣传引导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倡导卫生人文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发展理念。加强基层卫生文化建设,培育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树立基层卫生形象,增强基层卫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激发推动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健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心与支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宣传各地实施规划的好做法、好事迹,共同为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附件:
浙江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指标名词解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