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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省卫计委规划处   发布时间: 2017-02-17

 

浙卫发 [2017] 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支撑新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时期,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工作紧扣深化医改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按照国家总体设计和部署,强化基础建设,拓展行业应用,探索服务和管理创新,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目标任务。

       1.信息化基础建设稳步推进

       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成效初显,市级平台建设全面开展,80%县级平台投入运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三大数据库基本建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电子病历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应用率超过85%,全员人口信息入库率达到95%。卫生业务虚拟专网覆盖全省。人口健康信息标准不断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制度逐步健全。

       2.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

       医院管理和临床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医院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标准。疾控信息化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国家-省-市-区域的公共卫生数据采集交换模式,实现了试点地区医疗机构传染病诊疗数据的自动采集。集公众服务、智能移动执法和决策管理服务为一体的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平台建成应用。血液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各血站血液采集、供应、库存等信息实时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63%的县(市、区)建立集约化的区域HIS。全员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药械采购综合平台基本满足药品耗材招标、交易和监管等业务需求。

       3.信息化创新服务不断拓展

       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智慧医疗,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开展便民惠民创新服务。浙江省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提供254家医院的统一、便捷的预约挂号服务。“诊间结算”、“床边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有效地缓解看病难、看病烦。区域医疗服务协作和远程医疗服务为推进“双下沉、两提升”提供有力保障。区域公众健康服务门户逐步建立,探索居民健康管理新模式。网络医院等互联网医疗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涌现。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卫生强省、打造健康浙江的关键时期。深刻领会健康浙江发展内涵,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形势,精准理解深化医改新要求,对实现新时期人口健康信息化创新发展至关重要。

       “健康浙江”建设带来更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在大健康、大卫生理念统领下,全方位、高层次、宽领域统筹建设健康浙江,势必要求健康与信息化加速融合,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规范,努力摆脱业务协同缺乏、信息共享不足等桎梏,创新推进机制和发展模式,实现更有效率、更高质量的发展,有力推进卫生计生融合、医防整合和中西医并重,支撑“健康浙江”共建共享。

       全面深化改革带来更大需求。作为我省深化医改综合试点重点任务之一,人口健康信息化不仅要助推医改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满足政府与市场两手并用、管好与放活并举、公平与效率并重以及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信息化应用需求;更要按照创新发展、便民惠民的要求,建设浙江特色智慧医疗,扩大服务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增强群众获得感。

       产业先行发展带来更好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服务业发展等政策密集出台,浙江将信息经济产业、健康产业列为重点打造的万亿级产业,以先行经验和创新发展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都将有力地推动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尤其是健康信息服务摆脱原有“外热内冷”局面,更大程度开放共享信息资源,更加广泛挖掘应用医疗健康大数据,迎来实现产业与事业共同发展的重大发展机遇。

       技术飞速创新带来更强动力。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推动着传统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服务加速涌现,新生应用的政策风险、网络安全隐患也日益严峻。人口健康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卫生计生部门实现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动力。

       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健康浙江”建设,坚持“以通为本、以用为本、以人为本”的发展思路,以业务驱动为主线务求实效、以数据应用为重心提升能力、以完善机制为保障优化水平,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加强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处理好集中与分布、条线和区域之间的关系,立足实际,分类指导,有序推进。

       ——开放共享,业务协同。以开放包容的思维方式,加强卫生计生业务协同,提高信息资源共享与整合力度,提升人口健康服务管理整体效率。

       ——深度融合,引领创新。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模式创新为突破口,以功能叠加、融合集成为手段,实现“互联网+” 健康医疗深度融合。

       ——安全有序,健康发展。强化健康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促进规范健康医疗数据应用发展,保障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服务惠民,助推医改。围绕公众健康信息需求,适应深化医改新形势,构建智慧医疗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惠民,提升公众服务获得感。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形成一朵集成、开放、共享的“浙江健康云”,建成一张横到边、纵到底的“健康信息应用网”,人人拥有一份连续、动态、实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打造一个全方位、一站式的“健康服务门户”,建立一套标准、安全的信息化发展保障体系,信息化综合能力能适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公众健康信息服务和健康产业发展需要,信息化应用与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人口健康服务目标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和保障。

       (四)具体目标

       ——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统一标准,全面实现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形成“浙江健康云”,接入全省80%的卫生计生机构。

       ——共享全员人口信息,整合电子病历数据,人人拥有一份连续、动态、实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70%。

       ——整合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应用,强化横向协同,加快纵向整合,建成“健康信息应用网”,智慧医疗覆盖率达到80%。

       ——80%的三级公立医院接入“健康服务门户”,提供统一、优质的“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

       ——信息标准应用机制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构建一套标准、安全的信息化发展保障体系。

“十三五”时期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市级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级测评通过率

90%

2

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70%

3

区域医学信息共享中心覆盖率

80%

4

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覆盖率

100%

5

智慧医疗覆盖率

80%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息基础支撑框架

       通过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符合性测试,加快平台的升级改造,到“十三五”末,实现80%的卫生计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省级平台与所有市级平台互联互通,形成“浙江健康云”。各类信息系统通过“浙江健康云”实现功能整合、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推进全省性业务协同。积极探索一级部署多级应用的业务云模式。

       基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补充完善省级标准规范。建立统一的疾病诊断编码、临床医学术语、检查检验规范、药品应用编码、信息数据接口和传输协议等相关标准。梳理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目录、业务指标体系、信息公开目录。建立标准应用评测体系,加强信息标准符合性测试,强化标准的推广实施。

       加快推进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和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建设和测评,推进国产密码应用示范,提升卫生计生敏感数据防泄密的监测、防治、预警能力。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卫生计生专网建设,强化重要信息系统、云平台、基础信息网络和个人隐私安全保护。

       (二)强化电子健康档案应用

       通过共享全员人口信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属地化管理。强化健康信息的动态采集和管理,推进全省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与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互联共享。加快推进免疫规划、妇幼保健、计生人口、慢病管理、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信息与电子健康档案对接。

       强化电子健康档案在健康医疗服务中的信息载体功能,通过居民健康卡、社会保障卡等应用集成,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的调阅更新。加强签约医生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应用管理,推动个人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信息的整合协同。在保证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适时有序开放健康信息,满足居民自我健康管理需求。

       (三)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信息一体化

       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全科医生工作站和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深度融合,继续深化区域HIS等集约化应用,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区域医学信息共享中心建设,加快区域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医疗协作服务系统应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服务效率。全面推进县域内签约管理、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完善浙江省基层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绩效考核,完善规范管理机制,提升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医疗信息资源上下联动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的建立。优化升级浙江省预约转诊服务系统,建立统一的专家专科池、床位池、检查池和日间手术池,推动上级医院优先向基层开放资源,打通医疗机构的逐级转诊信息通道,实现预约诊疗、上下转诊、诊疗记录共享等连续、高效的分级诊疗服务,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支撑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加快影像诊断、病理诊断、远程会诊、重症监护、教育培训、手术指导在上下级医院之间的推广应用,建立体系配套、专科特色化的远程医疗服务与技术帮带体系。

       (五)强化医防信息高效协同

       不断完善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监测预警、免疫规划等信息系统的应用功能,建立系统间的数据整合和交换通道,完成疫苗全程冷链运输储存信息化实时监测及流向监控,实现公共卫生全程信息化管理。加快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浙江健康云”实现信息协同共享,提升慢病综合管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处置的信息管理和服务能力,到“十三五”末,全省医疗机构自动采集实时报送传染病、慢性病信息覆盖率达到90%。完善智慧急救体系,推进院前急救系统与“浙江健康云”的数据对接,形成指挥灵敏、反应迅速、运行高效、衔接有序的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服务链。加快全省血液管理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推进血液制品的可溯管理。开展浙江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食品与疾病之间的关联分析和溯源追踪。

       (六)加快计生妇幼信息融合应用

       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计生人口信息与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的对接共享。加快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和推广应用,全面建成以生育健康服务系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应用。以母子健康手册为基础,整合孕前服务、孕期保健、产时分娩、产后访视、出生登记、免疫规划、婴幼儿保健等信息,建立全省统一的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

       (七)推进药品管理系统优化升级

       整合省级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和耗材交易功能,优化采购和监管流程,逐步实现与国家药管平台、省内公立医疗机构、“浙江健康云”、药械生产配送企业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引入金融机构参与药械集中采购过程,提供多种金融工具支持,实现全省统一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推进“阳光用药工程”,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开展医疗机构处方与医嘱用药数据分析,建立省级处方集中点评系统,推进合理用药的考核评估,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八)发展中医药信息特色服务

       依托浙江健康云,实现中医药数据资源与卫生计生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建立完善中医门诊电子病历、中医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中医远程医疗等功能应用,加快中医馆健康信息系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推广应用。建立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开展中药资源基础数据服务和动态监测信息服务。开展数字化技术对传统中医体质辨识的研究,探索中医适宜技术的智能化应用,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升中医理法方药和辨证论治水平。

       (九)促进供给模式创新发展

       加快智慧医院建设,推进基于电子病历的临床业务智能化,推广应用临床路径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病案云”,推进诊疗标准化,开展医疗服务质控。建立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支持临床诊治决策。推进基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运营管理决策智能化,支撑公立医院目标管理、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和科学化决策。推进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智能化,开展服务流程优化改造,提供导医、预约、候诊、支付、查询等信息化应用服务。到“十三五”末,至少有80%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诊疗流程、提高诊疗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培育健康信息新业态,规范引导医疗卫生机构与第三方机构通过合作开发、联合建设、运营托管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展智慧医疗、个性化健康管理等健康信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依法依规、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面向公众的健康信息服务系统和数据增值服务,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探索开发移动终端、穿戴式植入式智能终端设备等增值服务产品,推动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的信息跟踪、分析和整体评估以及早期预测和诊断指导。

       (十)提升行业治理大数据应用水平

       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在行政监管和综合服务领域的应用,在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效能的基础上,实现决策支持科学化、管理过程精细化、综合服务现代化。积极参与政务服务网建设,加快部门信息融合,推进各类便民服务应用与政务服务网对接。建设医院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改革监测、医疗质量、经济运行、医院发展和资源综合等指标信息的实时反馈、定期公开、系统应用和有效共享。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应用全覆盖、数据大集中、服务层次化。运用全员人口数据,实现对人口变动的实时监测和人口发展态势的科学预测。实现医护人员执业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生育服务登记、再生育审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业务在线办理。推进医疗机构和医师注册联网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

       四、重点工程

       (一)分级诊疗信息化支撑工程

       以“浙江健康云”为依托、以“健康信息应用网”相关系统为基础、以电子健康档案为信息载体,通过开发完善全科签约服务、预约转诊服务、远程医疗服务、医疗健康大数据综合服务等信息系统,建设以“全科签约”、“预约转诊”、“健康档案”和“远程医疗”为核心的分级诊疗服务信息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支持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合理就医秩序。

       (二)生育健康信息化服务提升工程

       以信息化带动基层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流程的整合,加快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及在全省各地的推广应用。以业务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建立健全全员人口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统一标准体系,实现全员人口与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互联互通,建设完善以生育健康服务系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决策支持系统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综合业务应用系统,为有效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和保障。

       (三)智慧医疗惠民工程

       以实体医院和“浙江健康云”为依托,在现有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各类创新应用,支持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服务主体在同一平台上开展服务,实现预约分诊、在线支付、信息查询、随访跟踪、满意度评测等功能,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开展网上门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在线咨询等健康医疗服务,打造一个全方位、一站式的“健康服务门户”。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服务应用,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更好的满足群众需求。

       (四)医院信息综合监管工程

       基于“浙江健康云”,实现医院的原始业务数据实时采集,建立涵盖改革监测、医疗质量、经济运行、医院发展和资源综合等的医院综合监管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挖掘和分析,实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动态、全程、智能化监管服务,满足政府对医院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管理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强化信息化“一把手”工程的地位,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深化医改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体系,配齐配强信息化工作队伍,完善“规划引领、业务驱动、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信息化工作合力,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规划执行,开展科学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据本规划,认真制定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化规划,明确线路图、任务书和进度表。要实施严格的规划审查制度,强化“规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的管理机制。依照国家和省政府的管理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健全规划落实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引导人口健康信息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多方筹资,保障持续投入

       建立包括政府财政和社会力量投入在内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各地要统筹安排使用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资金,重点保障基础建设和系统运维经费投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编制信息化年度预算,提高信息化建设投入占业务支出的比重。创造良性投融资环境,鼓励社会参与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和可持续运行。

       (四)加强环境优化,促进创新发展

       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市场运营、合作共赢的信息化发展模式。规范引导通过合作开发、联合建设、运营托管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与各类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机制,鼓励首席信息官制度在省、市级医院率先推进。鼓励卫生计生机构与互联网企业、高等院校建立信息咨询、人才交流等合作机制。

       附件:浙江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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